1.中国70年前被日本侵略的悲惨历史

2.中国最早的国产车诞生于哪一年

3.关于科学家发明的故事

4.跨国公司的反垄断法规制

5.中国汽车最早生产在哪一年

一八年汽油价格_2018汽油历史价格表图

“三菱”的名称指的是三 - 金刚石徽章。 “三菱”的字的组合和蜜菱。美津意味着三。菱指菱角,日本已经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任命一个菱形或钻石形字。日本人经常弯曲的“H”声音“ B”声,当它发生在中间的一个字。因此,他们“相结合,三菱,三菱菱。

三菱是日本最大的公司之一。成立于1870年由一个武士家庭,儿子岩崎亚塔尔。日本进入工业化社会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专用原则,以海上运输。汽船舰队进行的横幅显示,三菱三角或荸荠。这样就形成了三菱,这意味着“三颗钻石”的标志和名称。公司组成的财团是分散的。

1873年公司被称为三菱商会。其创始人的冲动下,将成为日本最强大的协会之一。

在十九世纪后期,该公司(单独生产日本运费的一半)开始建立三个多元化的过程将结束。 三菱在二战前就为本国的军队出产的各式战舰,以及著名的“零”式战斗机。如今的“三菱”仍然是日本最大的商。 “金刚级”宙斯盾驱逐舰、F-2战斗机、89式步兵战车,等均是三菱的主打军工产品同时也是三菱集团最大的盈利点之一。

日本战败之后, 当初的三菱公司被肢解三家公司。继承岩崎弥久任三菱总裁的岩崎小弥太无法接受含恨去世。很快朝鲜战争爆发,大批美军的订单让三菱获得了重生。肢解出去的三家公司于1964年合并,成立了“三菱重工”。同时也正式开始生产汽车产品。

如今拥有一百一十五家关系企业及分支机械的三菱集团,奠基于一八七零年的十月,岩崎弥太郎在土佐藩设立的九十九商会,当时是贩售铸铁制成的“天水桶”。一八七二年一月,九十九商会改名三川商会,次年的三月,又改称为三菱商社,“三菱”的召即沿用迄今。

1875年(明治八年)邮便汽船三菱会社成立,与德川幕府时代即建立的长崎镕铁所衍生的长崎造船所合并。

一九一七年,三菱的第一辆小客车,是尚在三菱造船所时代量产成功的,这辆35匹马力,七座位的Model-A型车,也是全日本首部量产型汽车。首部三菱货车的原型车,于一九一八年研制成功,包括两部三吨及两部四吨型号。

一九三二年首部大型巴士B46问市,B46为30个座位动力一百匹马力的巴士,同时也标示着三菱巴士生产线的开启。

一九三四年完成首部四轮驱动(4WD)日本汽车,就是引起世界车坛注目的三菱PX33跑车(装配柴油引擎)。

一九三五年研制成日本第一部预燃式柴油引擎的BD46型巴士。

一九三六年推出首部量产型TD45柴油动力货车。

一九四七年研发首部电动巴士MB46。

一九五〇年完成首部后置引擎,一百三十匹马力、七十六人座的Fuso R1巴士的量产。

一九五一年推出配备革命性悬挂系统的八吨货车T380,此种设计典型,对今天重型货车系列的影响深远。

一九六七年极速达一百一十五公里的八吨货车T810推出。

一九七〇年是三菱汽车的造血年代,由三菱自动车贩卖株式会社、三菱重工及美国克来斯勒汽车公司共同投资的“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正式成立。

一九七五年以先进的科技,首创无声的防震差速车轴,透过两条双重转动的差速车轴,驱动一反向曲轴,从而确保稳定又很静的行车。

一九八〇年首台日本房车Galant使用涡轮增压柴油引擎Astron 2300。

一九八二年成立全生产线配置涡轮增压引擎的车厂,当时装配的全涡轮增压车款有Golt、Lancer、Galant、Soro及Starion。

在近86年的历史中,三菱电机始终致力于尖端技术及专门知识的研究开发活动,并且在此基础上从事高性能产品及设备系统的开发和制造。

三菱电机长期以来建立起的的全球网络将旗下各公司、研究机构及制作所连为一体,为各事业部门提供的技术信息及资料,在各部门创造一流产品的过程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菱电机除了保持公司在工业及重电设备、卫星、防御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汽车用电子用品、空调、通风设备等领域的领先地位的同时,还将进一步拓展在、移动通信设备、显示设备、显示装置技术及尖端半导体等领域在世界市场的份额。此外,三菱还将致力于拓展新的事业领域,特别是环境保护和先端医疗保健领域并且已在医疗设备和净化水质等领域取得了成功。

三菱电机在中国的事业,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而一步步发展、壮大。从18年承接宝山钢铁总厂发电设备开始,向中国的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工业用与家用的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电梯、空调机等各类产品及设备。同时,也与中国众多企业积极进行各项技术交流·合作活动。

1987年在上海成立了首家合资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三菱电机引进世界上最先进的全电脑控制交流变频变压电梯技术,并很快实现了国产化生产。该公司已发展成为中国电梯行业的优良企业。

截至2006年7月,三菱电机在中国的合资、独资企业已达26家,它们在汽车零部件、热敏打印头等电子器件领域,以及输变电器、工厂自动化机器、家用电器等电子、机器的广泛领域内,开展各项事业并积极进行技术转让。

于19年10月成立的“三菱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开展我们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并且作为综合电子机电企业-三菱电机在中国的窗口,将不断展开与中国科研等单位的共同研究开发、人才培育、文化交流等活动,为中日友好及中国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旗下车款:

主销日本车型:i、Minica、EK、Toppo、Galant、Pajero Mini、Town-Box、Delica、Grandis

主销美国车型:Eclipse、Spyder、Pajero Sport、Endeor

主销欧洲车型:i-MiEV、Colt、Lancer、Lancer Sportback、Lancer Evolution、ASX、Outlander、Pajero、L200

三菱重工

三菱重工,是日本最大的军工生产企业。2003年自防卫厅接受的军工订货额为2800亿日元,居各家军工企业之首。三菱重工生产的装备,如F-2和F-15J型战斗机,以及90式坦克,在航空自卫队和陆上自卫队中都起到了核心作用,在海上自卫队,三菱重工则建造了几乎一半的潜艇,和三分之一的驱逐舰。其在日本军工行业的地位可见一斑。

历史沿革及概要

三菱重工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年间。1884年,三菱创始者岩崎弥太郎从租借了工部崎造船局,将其命名为长崎造船所,此后发展为三菱造船株式会社。至1934年,由于公司业务已拓展至重型机械、飞机、铁路车辆等领域,公司更名为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美国占领当局解体财阀的政策,三菱重工于1950年被分割为西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中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东日本重工业株式会社等3家公司。但随着美国政策以及日本国内政治的变化,1964年,三家公司合并,重建了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至今。这期间,三菱重工的汽车部门于10年独立为“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三菱重工业务涵盖机械、船舶、航空航天、原子能、电力、交通等领域,至2004年4月1日,注册资本金2656亿日元,员工人数34306人。拥有9家海外事务所或代表处,9家分公司,6个研究所,9个事业所。年订货额21592亿日元(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年销售额19401亿日元(统计日期同前)。其中,以部门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计算,船舶·海洋部门占8%,核能部门占23%,机械和钢结构部门占20%,航空·宇宙部门占17%,车辆、机床等产业部门占29%,其它产业占3%。

三菱重工属于三菱财阀的成员。今天的日本财阀,是以所谓keiretsu(日文汉字“系列”的发音)的形式出现的。三菱系列公司均为三菱集团组织“金曜会”(意为星期五俱乐部)的成员,它们包括(为统一起见,本文使用的为其日文汉字名或英文原名):

旭硝子(玻璃、化工方面公司)、麒麟啤酒、新日本石油、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东京三菱银行、尼康相机、日本邮船、P.S三菱(从事建筑行业)、三菱铝业(Mitsubishi

Aluminum)、三菱化学、三菱化工机、三菱气体化工、三菱地所(从事房地产业)、三菱自动车、三菱重工、三菱树脂、三菱商事、三菱信托银行、三菱伸铜、三菱制钢、三菱制纸、三菱仓库、三菱综合研究所(日文汉字为“三菱总合研究所”)、三菱电机、三菱电线工业、三菱扶桑卡客车、三菱材料(Mitsubishi Materials)、三菱人造纤维(“三菱Rayon”)、明治安田生命保险。

同一系列的公司之间,能够进行较为紧密的合作,各个公司在自己分工负责的领域内,可以为其它兄弟公司提供好的产品或较低的价格。例如由日本邮船就是三菱重工船舶部门的订货大户,三菱电机则为三菱重工提供机电产品,三菱制钢、三菱伸铜、三菱铝业和三菱材料等公司,则可为三菱的船舶和航空航天部门提供可靠的原材料。三菱银行和东京海上等公司可以提供和特殊保险服务(如航天发射保险)。尼康公司负责的光学产品、三菱树脂负责的新材料等,对高科技武器而言,均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三菱集团也有一些关联公司和社会团体作为,包括:

“IP Talk”集团(从事电话卡业务)、热海阳和洞(岩崎小弥太纪念馆)、MT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关东阁(一家利用岩崎家族故居改造的酒店)、小岩井农牧、湘南郊区俱乐部、静嘉堂文库美术馆、综通集团(主要面向东京三菱银行的物业管理公司)、大日本涂料、Dia高龄社会研究财团、钻石家庭俱乐部(由金矅会29家企业共同出资建设的婚介机构,主要面向集团内部服务)、千岁兴产、东洋文库、丸之内Yorozu(一家从事房地产中介和广告代理的公司)、三菱金矅会(三菱系29家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联谊机构)、三菱俱乐部、三菱经济研究所、三菱广报委员会、三菱财团、三菱CC研究会(IT业研究机构)、三菱社名商标委员会、三菱市场研究会、三菱养和会(一家以运动、健康为主旨的俱乐部)、LEOC日本(从事医疗和公司食堂管理的公司)。

可以看出,通过大集团的协作和分工,三菱重工能够从兄弟企业和团体,获得资金、技术、原材料、上游产品、金融服务、销售等多种支持。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以下为三菱重工军品相关部门的介绍:

船舶·海洋事业本部

船舶工业是三菱重工最早起家的部门。到现在为止,该事业部下属4家中,长崎、神户、下关等3家造船厂建造军品。

长崎造船厂:长崎造船厂二战时期曾经建造过“武藏”号战列舰,也是自卫队主要的驱逐舰生产厂家,先后建造过太刀风级、旗风级、榛名级、朝雾级、金刚级、高波级等多型舰艇。最新一艘高波级驱逐舰4号舰“涟”号(さざなみ,sazanami),便是于2005年2月在长崎造船厂服役的。

下辖本部、香烧工厂、幸町工厂和谏早工厂。总占地面积2420127平方米(以下均为2004年数据),建筑面积9296平方米,员工人数6299人。该工厂是海上自卫队主要的水面舰艇建造地,截至至2004年4月,已为海上自卫队建造舰艇105艘522000排水吨,修船266艘次858000排水吨。

本部现在拥有225000吨船坞一座,80000吨船台一座,300000吨和95000吨的修船坞各一座。并拥有岸壁5段1120米,水深6~10米。

香烧工厂是12年完工的造船工厂,拥有1座长990米,宽100米,深9.55~14.5米的100万吨级船坞,以及一座500000万吨级的修船坞,并拥有岸壁3段1053米,水深9.5米。

幸町工厂是船用发动机、发电机、舵机、压缩机等设备的生产工厂。

谏早工厂是军用产品的总装工厂,也是火箭和人造卫星用的姿态、轨道控制系统和太阳能电池的制造地。

根据三菱重工给出的数据,长崎造船厂的年生产能力为:新造船190万总吨,修船550万总吨。陆地·船舶用蒸汽轮机400万千瓦,船用推进器100具。2004年,该工厂产品生产额3796亿日元,其中船舶·钢结构产品占39%,船用设备占9%,陆用锅炉和汽轮机设备占42%,航天和其它产品占10%。

神户造船厂:神户造船厂二战前即生产过潜艇,战后成为自卫队的专业潜艇生产厂家,海上自卫队的潜艇均在该厂和川崎重工的神户造船厂建造。神户造船厂先后建造过春潮级、夕潮级、亲潮级潜艇,最新一艘亲潮级潜艇“高潮”号,也是于2005年3月在该造船厂服役的。

实际上,该厂的主要产品集中在核能和发电领域,产品包括压水型反应堆,核动力发电机组等,至今已经完成23台核电机组的建造,功率共计2000万千瓦,形成了完善的核电、核动力机组设计生产能力。2004年,在该造船厂2918亿日元的销售额中,53%来源于发电机及核动力领域,只有22%来源于船舶·海洋领域。同时由一个工厂负责潜艇和反应堆的建造,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情况。

该造船厂的建造部门包括本部及二见工厂,本部负责修造船工作,二见工厂负责铸造、大型机械组装以及核动力相关产品的生产。两工厂现在共计占地面积1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2300平方米,员工4607人。

下关造船厂:位于本州西端的下关,是自卫队小型舰艇的生产地之一,海上自卫队最新型导弹艇隼级的1、2号艇,就是在这里生产的。该厂有33000吨船台一座,600吨轻质合金艇体专用船台一座。40000吨、17000吨、4000吨和1000吨船坞各一座。

横滨制作所:该工厂主要从事柴油机、汽轮机,以及船用辅机的生产,也承担修船业务,其本牧工厂有2个修船坞。

凡用机特车事业本部

“凡用机”指的是各种民用机械,“特车”是日文“特殊车辆”的简称,也就是指军用或治安用车辆。该事业部生产了陆上自卫队主要的装甲战斗车辆,包括90式坦克、89式步兵战车、87式自行高炮、90式坦克抢救车、91式架桥坦克等型号。并为海上自卫队的扫雷艇生产了6NMU型非磁发动机。

相模原制作所:该工厂隶属凡用机特车事业本部,位于东京附近的神奈川县的相模原市。也是“特车事业部”军用车辆的生产地。除了军用车辆外,该工厂也生产建筑工程机械,各种发电机和发动机等民用产品。

凡用机特车事业部,在北海道的千岁又建立了新的生产基地。

航空宇宙事业本部

航空宇宙事业本部下辖航空宇宙事业部,军用飞机部(日文为“防卫航空机部”),制导武器部(日文为“诱导机器部”),民用飞机部(日文为“民间航空机部”),航天事业部(日文为“宇宙机器部”)。

三菱重工的航空部门历史悠久,1920年代即制造了日本海军最早的国产战斗机10式舰载战斗机,二战前及二战期间的著名产品还包括89式舰攻、96陆攻、零式舰战、一式陆攻等各型飞机。二战以后,该部门于1950年代仿制了F-86F型战斗机,1960年代仿制了F-104J型战斗机,10年代进入大规模的军品生产阶段。该分部的主要产品如下:

航空产品(包括许可生产和组装):包括F-2、F-15J、F-1、F-4EJ等型战斗机,T-2型教练机,SH-60J、UH-60J、HSS-2B、MH-53E等型直升机,YS-11、MU-300等型民用飞机,多种航空发动机,并承担波音777、波音747、空客A-340等型飞机部件的转包生产。

航天产品:H-ⅡA型火箭,国际空间站日本部分。并且正在研制更大推力的低温火箭发动机以及航天飞机等其它航天器。

其它武器装备:“爱国者”导弹,ASM-2型空舰导弹,SSM-1型舰舰导弹,AAM-3型空空导弹,鱼雷。

名古屋航空宇宙系统制作所:该工厂为三菱重工的战斗机和直升机生产厂,其产品涵盖前述提到了三菱重工所生产的各型飞机和火箭,也是航空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主要的战斗机、直升机生产商。该制作所下属三个工厂,大江工厂负责研发、管理和部分零件制造,飞岛工厂负责航天产品的总装和航空产品的部分分装。小牧南工厂则负责航空产品的总装和试飞工作。

该工厂也负责日本磁悬浮列车技术的试验和生产。日本磁悬浮列车试验线山梨线所使用的列车,就是由该工厂与东海铁道株式会社共同研制的。

名古屋制导推进系统制作所:该工厂负责生产各型航空发动机和火箭发动机、制导武器和制导头。下属本部工厂和田代试验场。2003~2004财政年度,该工厂生产额1396亿日元,其中50%为导弹产品,34%为航空、火箭发动机,16%为其它制导装备。其产品涵盖前文提到的三菱重工生产的各型导弹和制导武器,以及H-2A型火箭所用的发动机。

该公司为自卫队“爱国者”型导弹的主要生产商,并即将开始生产“爱国者”Ⅲ型导弹,日本若参与弹道导弹防御系统,该工厂将会是海基和陆基的主要承包商。

其它生产机构

广岛制作所:该工厂的产品领域涵盖各种机械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该工厂负责日本位于青森县六所的铀浓缩工厂的建造,该工厂用离心法获得浓缩铀,设计能力1500吨SWU(分离功单位),是世界上最大的核废料处理基地,其名义则是为了安全处理核废料。

高砂制作所:该工厂主要生产各种动力装置,目前年生产能力为:火力、核动力发电机组400万千瓦,燃气轮机720万千瓦,水电机组200万千瓦。工厂占地面积98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3206平方米,员工人数3380人。

研发体制及机构

三菱重工负责研发的机构是技术本部。

技术本部下辖各个研究所和技术研修部、技术企划部及知识产权部。

技术本部从事研发的主要机构是各个研究所,它们包括:

先进技术研究中心:地处横滨市,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力、环境、运输和防卫、工业等方面的尖端技术,例如太阳能电池、薄膜技术、新元素、激光技术及各种传感技术。

长崎研究所:主要方向为船舶工业相关的流体动力、材料、工艺、声学、制导等方面技术。该研究所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民间企业所属试验水池群,包括推进性能水池、适航性水池、浅水水池、水洞以及冰海水池等。该研究所可以视为日本船舶工业最为重要的科研基地之一。

高砂研究所:位于兵库县高砂市,主要从事能源、交通和动力方面的研究,包括燃气轮机、核电、高速公路信息系统、空调制冷或供暖设备、机器人、发电机组管理等方面。

广岛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尖端技术,包括新材料、固体高分子电池、燃料电池、X射线照相机、高纯度制氢设备等。该研究所也从事钢铁、化工、建筑、交通、印刷和风力发电技术的研究。

横滨研究所:主要方向为环境保护相关技术,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也进行柴油机、蒸汽轮机等发动机领域的研究。

名古屋研究所:该所的特长在于为包括机械、船舶、建筑等各个领域提供工业设计方案。也从事流体动力、声学、电子制导、高分子化学、新材料和新工艺等方面的研究。

综上所述,经过上百年的发展,三菱重工企业内部有完善的研发、制造、销售体系,与三菱系其它兄弟企业亦形成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目前的军工生产规模,只是处于“维持”状态的体现,与其背后真正的军工生产潜力相比,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该企业在《巴伦周刊》公布的2006年度全球100家大公司受尊重度排行榜中名列第五十九。

三菱ASX劲炫

三菱RVR是旗下的紧凑型SUV车型,今年2月才在日本上市,在欧洲则以ASX之名销售,而引进国内的将为欧规版的ASX。车身尺寸长宽高分别为4295/1770/1615mm,轴距2670mm,引进国产后在外观方面将不会有什么改变。

已经在日本市场上市的RVR分为两驱和四驱两款车型。新车搭载了4B10的1.8L直列四缸DOHC MⅣEC汽油发动机,该款发动机的最大输出139马力/6000rpm,最大扭矩为172N·m/4200rpm,配备的CVT变速箱。引进中国的RVR版本搭载的是蓝瑟翼神上使用的2.0L MⅣEC发动机,配以6速带手动模式的CVT变速器。

三菱宣布将携两款全新概念车款:GR-HEV与CA-MiEV 参加第83届日内瓦车展,可让众人预览三菱新一代的动力科技。

召回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5月4日晚披露,由于车辆天窗缺陷,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决定召回部分进口ASX劲炫汽车。

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向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的召回报告称,由于车辆天窗缺陷,将自2011年5月10日起召回部分2011年款进口ASX劲炫汽车,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涉及5辆,生产日期为2010年7月15日。

缺陷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在车身部件全景天窗玻璃安装作业的过程中存在未涂底层处理液的情况,可能导致车辆全景天窗玻璃与车身粘结不牢固,在此状态下持续使用,可能导致粘合力下降,严重时存在全景天窗玻璃脱落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表示,将对所有涉及车辆进行免费检修,以消除故障隐患。

据悉,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将通过电话直接通知相关客户及时到相关特约维修店接收免费检修。

中国70年前被日本侵略的悲惨历史

19款2点0吨1888发动机一八机油标尺熄火是曲轴位置传感器自身阻值不正常,使热车后曲轴转速信号消失。汽油泵长时间工作使阻值发生变化,不能提供正常燃油压力。点火系统故障,点火模块过热不能正常工作。节气门信号电压不正常。线路虚接。

发动机简介

发动机是一种能够把其它形式的能转化为机械能的机器,包括如外燃机斯特林发动机,蒸汽机等,喷气发动机,电动机等。如内燃机通常是把化学能转化为机械能。发动机既适用于动力发生装置,也可指包括动力装置的整个机器。发动机最早诞生在英国。

外燃机,就是说它的燃料在发动机的外部燃烧,1816年由苏格兰的R.斯特林所发明,故又称斯特林发动机。发动机将这种燃烧产生的热能转化成动能,瓦特改良的蒸汽机就是一种典型的外燃机,当大量的煤燃烧产生热能把水加热成大量的水蒸汽时,高压便产生了。

中国最早的国产车诞生于哪一年

1931年,日军在东北发动“九·一八事变”起开始侵华战争,霸占中国东北三省,1937年七七事变(卢沟桥事变)则是掀开了日军全国侵华的序幕。

直到1945年8月15日,裕仁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9月2日正式签订投降协议,自此日本侵华战争结束,前后共计十四年。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中国侵占大片国土,实施“以华治华”的毒计,扶植汉奸傀儡卖国,残酷奴役、中国人民,疯狂掠夺中国的和财产,严重的侵犯、破坏了中国的主权,严重的分裂了中国,使中国国家的统一程度在抗日战争时期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制造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暴行,比如在占领区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制造;用中国人进行“活体解剖”细菌试验;制造平顶山惨案等;日军中国平民数千万,并造成千万中国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抗战时期日军暴行:

1、平顶山惨案

平顶山惨案是“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对中国进行的第一场针对无辜平民的大。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军占领中国东北,虽然中国军队撤出东北三省,但是民间抗日义勇军一直在反抗日本军队。

日本军队在攻击抗日武装的同时,也经常抗日根据地的中国普通民众以报复中国武装的抗日行动。1932年9月15日,抗日救国军第四路、第十一路进攻抚顺,重创日本军队。

日本军队展开报复行动,于1932年9月16日将抚顺煤矿附近的栗家沟、平顶山等村村民3000余人集中,之后实施了灭绝性的,之后又追杀了闻讯逃亡的千金堡村24名居民。

2、潘家峪惨案

潘家峪是冀东抗日根据地之一。日本侵略者面对这座打不垮、攻不进的抗日堡垒,必欲除之而后快。

1941年1月25日,3000多名日军、1000多名伪军将全村1500多人驱赶到潘家大院封锁起来,用、机枪疯狂扫射,并放起大火。大一直延续到次日下午7点钟,全村有1230人被,其中有儿童妇女658名,23户人家被杀绝。

3、

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是日本侵略军一手制造的骇人听闻的血腥惨案。它被称为是“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

充分暴露出日本军国主义者的野蛮和凶残,也反映出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欺凌和宰割的深重苦难。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在占领上海、苏州、杭州等地之后,又攻陷南京。

在南京城里,成性的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大。他们首先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中国守军成批成批地进行枪杀,接着在全城进行疯狂的大搜捕,枪杀了无数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

杀红了眼的日本侵略者,甚至冲进国际委员会为救助难民而申请划定的“安全区”,对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难民进行残忍杀戮。

日本侵略者的手段惨绝人寰,令人发指。他们把大批大批的俘虏和难民集中到一起,或用乱捅,或用机枪扫射,或赶进土坑活埋,或用汽油浇淋后焚烧……丧心病狂的侵略者,还把残杀中国人当作取乐消遣。

他们把汽油浇在被害者身上,再开枪射击,使之中弹着火遍体燃烧,被害者痛苦奔窜,而那些狂则在一旁哈哈大笑,以为。他们还有的则先将难民的眼珠挖掉,或割掉耳朵,然后再将之击毙。他们甚至把中国人当作活靶子进行射击和刺杀演练。

在这场大中,日本侵略者们居然举行所谓“斩杀百人竞赛”,以多寡来决定比赛胜负。有两个日军暴徒分别连续枪杀了105人和106人,另一个日军头目,一个人就杀了300多人。

此外,日本侵略者所到之处,兽性,疯狂、迫害中国妇女,有的日军将被他们后受害者剖腹,或用捅死。连老弱病残者,甚至婴幼儿他们也不放过,疯狂的杀戮,使南京城里尸横遍地,街道上无法通行。

据1946年远东国际法庭不完全统计,六周内,中国军民被集体射杀、火烧、活埋达19万人,零星15万人。

是在日本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进行的。抗日战争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人民的罪魁给予了应有的惩罚。松井石根被判处绞刑,谷寿夫被引渡到南京受审,于1947年被处以。

4、镇江惨案

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对于日军在南京城边的这座小城——江苏镇江的惨案,几乎无人知晓。1937年12月8日,在南京沦陷前5天,江苏的镇江被侵华日军攻陷。

据事后调查,日军屠城十日,镇江被杀戮的达万人以上。?[2]?日军除了,焚毁房舍16700多间,当地妇女几千人。

5、平阳惨案

1943年9月26日,日军为了打击华北的抗日力量,实行三光政策,在河北阜平县平阳村一带搜寻我边区机关和八路军驻地,我同胞1000余人,烧毁房屋5000余间。

而罗峪村妇联主任、***员刘耀梅,不幸被日军捕获,为保护边区机关和抗日干部,刘耀梅凛然不屈,被敌人残酷,为抗日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百度百科——日本侵华战争

百度百科——侵华日军罪行

关于科学家发明的故事

1931年5月31日

我国第一辆国产汽车诞生

1931年5月31日,国产第一辆汽车--民生牌75型载货汽车终于问世。这辆车除少数部件,如发动机曲轴等,是委托国外厂家依照本厂图样代制外,其余部件均由本厂自制。为了庆祝第一辆国产汽车的问世,辽宁迫击炮厂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大会。

民生厂根据国内道路状况和实际情况,制造两种型号的载货汽车,一为75型,载重量约为两吨,适用于城镇;一为100型,载重量约为3吨,适用于道路条件较差的地区。根据,先试制一辆75型载货汽车。在试制过程中,还曾同国外的福特、通用、万国、斯蒂贝克等汽车公司交换信息。

民生牌汽车问世以后,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为纪念建会10周年,在上海举办路市展览会,并强烈要求展出第一辆国产汽车,为展览会增色,为国争光。李宜春厂长决定派人参加会议,并将汽车和各种汽车零件,以及各种图表一并发往上海

跨国公司的反垄断法规制

爱迪生一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小学,他的学问是靠母亲的教导和自修得来的。他的成功,应该归功于母亲自小对他的谅解与耐心的教导,才使原来被人认为是低能儿的爱迪生,长大后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大王”。

爱迪生从小就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而且喜欢亲自去试验一下,直到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为止。长大以后,他就根据自己这方面的兴趣,一心一意做研究和发明的工作。他在新泽西州建立了一个实验室,一生共发明了电灯、电报机、留声机、**机、磁力析矿机、压碎机等等总计两千余种东西。爱迪生的强烈研究精神,使他对改进人类的生活方式,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浪费,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浪费时间了。”爱迪生常对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

一天,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工作,他递给助手一个没上灯口的空玻璃灯泡,说:“你量量灯泡的容量。”他又低头工作了。

过了好半天,他问:“容量多少?”他没听见回答,转头看见助手拿着软尺在测量灯泡的周长、斜度,并拿了测得的数字伏在桌上计算。他说:“时间,时间,怎么费那么多的时间呢?”爱迪生走过来,拿起那个空灯泡,向里面斟满了水,交给助手,说:“里面的水倒在量杯里,马上告诉我它的容量。”

助手立刻读出了数字。

爱迪生说:“这是多么容易的测量方法啊,它又准确,又节省时间,你怎么想不到呢?还去算,那岂不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吗?”

助手的脸红了。

爱迪生喃喃地说:“人生太短暂了,太短暂了,要节省时间,多做事情啊!”

爱迪生未成名前是个穷工人。一次,他的老朋友在街上遇见他,关心地说:“看你身上这件大衣破得不象样了,你应该换一件新的。”

“用得着吗?在纽约没人认识我。”爱迪生毫不在乎地回答。

几年过去了,爱迪生成了明家。

有一天,爱迪生又在纽约街头碰上了那个朋友。“哎呀”,那位朋友惊叫起来,“你怎么还穿这件破大衣呀?这回,你无论如何要换一件新的了!”

“用得着吗?这儿已经是都认识我了。”爱迪生仍然毫不在乎地回答。

爱迪生的故事:制造太阳

一个大雪天的夜晚,爱迪生的妈妈突然生病了,爸爸急忙找来医生。医生说:“你妈妈得了急性阑尾炎,需要开刀做手术”。那时候只有油灯没有电灯,油灯的光线很暗,一不小心就会开错刀。爱迪生突然想起一个好办法,他把家里所有的油灯全都端了出来,再把一面镜子放在油灯的后面,让医生顺利的做完了手术。医生说: “孩子你是用你的智慧和聪明救了你的妈妈。”爱迪生拉着妈妈的手说:“妈妈我要制造一个晚上的太阳。”

爱迪生小时候的故事:

爱迪生幼年时期,有一回他看到母鸡孵卵生出小鸡,很觉奇妙,但并不满足。事后,他也悄悄攒些鸡蛋放在仓库里,自己伏在上面,亲自试一试能否生出小鸡来,弄得全家人好一阵子找不到他。

七岁上学后,他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问题的习惯就更加明显了。他对他所接触的东西,总是无休止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要求老师解答清楚。对此,老师很觉头痛。有一回上算术课时,老师教同学们说二加二等于四,爱迪生一定要让老师讲明白,二加二为什么等于四。尽管老师给他作了一般的解释,但并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于是,老师就说他“愚笨”。爱迪生不满足自己已经学得的知识,而时时刻刻用自己天真幼稚的心灵探索着大自然的秘密。然而,他的老师未能理解他。可是几十年后,爱迪生却成为享有盛名的发明家了。

爱迪生的故事:永不满足

我们知道,爱迪生一生共有一千多件发明创造,有些发明创造已经得到惊人的成功。他本人也是享有盛名的。但是,他从不沉醉于自己的发明,他无时无刻不在向科学的新领域攀登,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在对自己的发明创造持否定态度,而不停顿地加以改进。他自己说:“我是永不会满足的。”无休止的钻研,不停顿的改进,这正是爱迪生又一个突出特点。他发明的蓄电池成功后,他便办了一个蓄电池工厂并大批生产,销路一直很好。可是过了一个时期,他发现电池有毛病,一时又找不到原因,他就决心要改进电池。但是,改进需要时间,需要精力,同时工厂也要停业,这不仅可能降低他发明电池的威信,经济上也将蒙受很大损失。然而他决然命令工厂即刻闭门停业。有许多使用他的电池比较满意的人要求继续增加定货,他却一概不受;有人在经济上给他施加压力,他也毫不畏惧。结果,经他用心改进的电池获得比预料还好的成功,很快畅销各地。他的这种精神,同当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掩饰劣货的商贾,形成鲜明的对照。不能不博得人们的尊敬与赞扬。

在他的发明创造中,能够引起当时社会震惊的,莫过于留声机了。这也是他的得意发明物。他是耳聋的人,能发明这样一个发声的机器已是令人惊骇了。但是,爱迪生在发明它之初,就一改再改。十年过后,他又从架子上的尘埃中把留声机取下来,决然要改进它。他实实在在地连续工作了五天五夜之久,才获得了成功。还有这样的数字完全可以证明他的钻研精神的:他仅在留声机上的发明专利权就超过一百件。当我们看到今天的留声机的时候,不要忘记这上头渗透着爱迪生无数辛勤劳动的血汗。如果没有一种无休止的钻研精神是绝难做到的。

爱迪生的故事:吃兔子

有一天,爱迪生接待了一位来访者,这位来访者一定要爱迪生介绍一下不倦工作的“秘诀”。爱迪生觉得好笑,因为他不倦工作本来是没有什么秘诀的,便顺口说了一句笑话,告诉那位来访者说:“每天早上吃一只兔子或许能行。”那人信以为真,起身告辞,回去后果然照此办理。可是,六个星期以后,这个人已经累得大病一场,起不来床了。

他不讲究修饰,常穿着破旧的被化学药物染污了的衣服,他这种习惯到老年时尤甚。平常人都以为他是伙夫,报纸也常刊载讽刺他的文章。这恰好证明他把全部心血和精力都倾注在科学研究上了。一八七二年他在研究自动电报机时,由于试验入迷,思想高度集中,有一次他需要到外边办一件急事。可是当人家询问他的名字时,他竟好一阵想不起来。

爱迪生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步履坚实,用心维艰,的确花费了巨大的体力与心力。

在他七十七岁生辰的时候,有人问他的人生哲学是什么?他回答说;“做工!揭破自然的秘密,并使它为人类眼务。”这是他从事科学研究的真正动力,不过,这并不是“秘诀”。

中国汽车最早生产在哪一年

内容提要:反垄断法以维护市经济的竞争秩序为其主要目标,其实现手段------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与竞争秩序的维护戚息相关。新形势下,反垄断法规制的内 容与竞争秩序的维护戚息相关。新形势下,反垄断法规制的概念、价值目标、对象及方法都重新界定。此外,鉴于规制方法与规制价值目标和规制对象的密切关系,本文将对它们进行综合评述,以理清反垄断法规制在反垄断法体系中的目的和作用。

关键词:反垄断法规制的涵义、价值目标、规制方法评述

一、反垄断法的目标

反垄断法以规制体系为中介,通过对市场经济中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来维系市场主体对市场机制的信心和恒心。法律追求的目标是通过规范一定的社会关系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序、公正和合理来体现。反垄断法以本身违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对特定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关系做出调整和规范。其中针对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控制经济行为,反垄断法所充当的是维护和保护市场机制的角色。

各国立法确立的反垄断法①的目标有所不同。其主要目标是各国立法的应有之义。第一,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1条规定:“处于竞争关系之中的企业之间达成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做出的决议以及联合一致的行为,如发阻碍、限制或扭曲竞争为目的或使竞争受到阻碍、限制或扭曲,则是禁止的。”台湾《公平交易法》第1条、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正交易》第1条等等,却将维护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作为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第一要义。第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是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②消费者是经济生活的主要参与者,也是经济法主体利益值得保护的终极保护对象。反垄断法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实际上是以此为中介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世界各国立法中,有明文规定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也有实质上保护消费者利益而没有明文规定的。前者有的国家和地区有:台湾《公平交易法》第1条(“维护交易秩序与消费者利益”)、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第1条(“以确保一般消费者的利益”)。此外,作为反垄断法发源的美国,其反垄断法规立的目标没有明文规定,学说上说法不一。③

学说上对反垄断法目标的理解和阐述亦有差异。日本著名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教授将《禁止垄断法》的目的规定分为三个阶段:《禁止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自由企业制、经济民主以及消费者利益、国民经济利益。④也有学者主张反垄断法的宗旨为:保护经济主体的自由权利;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财富分配的正义;维护社会的政治民主。⑤还有学者以保障企业自由,打击行政性垄断,消灭企业差别待遇制,维护竞争秩序和市场的自由、统一、公正为反垄断法的作用。⑥反垄断潮竞争政策法之一其诞生就是针对市场经济中的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据此,反垄断法制目标确立就应该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第一要义,同时于社会的最大化以及培育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结构创新。这种分法是有主次之分的,其中维护竞争秩序始终是核心目标不可动摇,在这一核心支配下稍微强调某几个比较突出的规制目标。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是因为本人以为法学的研究应该倡导这样一种理念-----强调概括地理解反对详尽的阐述。任何一个概念的外延的广度和宽度都是潜在的,它涵盖了所有具备内涵要件的外延,这种划分是明确的也是严密的;相反,任何一种将概念外延一一列举的做法都是不完善的,它必须会遗漏部分已有的或潜在的外延。这正印证了一句老话:“百密必有一疏”。

二、反垄断法规制与价值目标

规制的概念和理论早不是产生在法学领域,是西方经济学中自由主义经济时期发展到国家规制经济时期,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规范和限制的情形下诞生的。市场经济有共本身的弱点,是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如果任由其自由发展,必将陷入市场机制失灵,经济停滞不前的“泥潭”。为了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有限度的干涉国民经济的发展是现代经济学和法学的共有之义。作为市场规制法一部分的反垄断法,其规制的涵义和价值目标有别于经济学中的概念和目的。

(一)规制的概念-----兼论反垄断法规制的概念。

如前所述,规制最早是在经济学中产生的。规制是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介入的手段,是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之一。

首先简单的回顾一下“规制”(Regulation)在经济学领域的产生和发展。规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救济作为市场经济内在矛盾衍生的“市场失灵”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不仅要有市场经济,还要求市场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之后产和了“市场失灵”的时期才有市场规制的产生。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竞争还未发展到极至程度,作为竞争的异化物垄断尚未形成而限制竞争的行为也还不突出,经济运行得于进行的内部环境的维持主要是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功能,当市场经济发展到成熟阶段后,自由放任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问题已不 能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而恢复运行。在经济停滞不前的现实面前,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弊端显露无余。垄断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隔了竞争的有效运行,。随着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突出。特别是构成对竞争机制总体安全的根基直接冲击,阻碍甚至背反、异化的浓度垄断现象的日益强势,各有关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取行动,制定市场规制方面的相关立法,这样,市场规制问题才突显出来。市场规制理论也逐步得到发展。

随着市场规制问题的出现,对规制概念的界定成为经济学和法学领域的研究课题。经济学领域的定义比较成熟。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对自然垄断企业规制的研究对规制经济学产生深远的影响。斯蒂格勒对规制的定义传播最广:“作为一种法规,规制是产生所需并主要为其利益所设计和操作的。”⑦法学领域对规制的研究离不开经济学研究的已有成果,并且随着市场规制理论的产生发展而不断深入,但是两者并不同步。提到法学领域的研究,不得不提到史普博教授对规制的定义。他认为“规制是由行政机关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⑧这是一个具有很强法学色彩的强济学定义。这一定义不仅体现了经济学对法学研究过渡的趋势。此后有很多法学家以此定义为模型对法学领域的规制作出了新的内涵界定。

法学界, 一般所谓“规制”,在最狭义上,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对一定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⑨这是金泽良雄先生的理解,他认为在经济法领域的规制,应当广义地理解“国家的干预”这一用语。所谓“干预”一词,一般涉及到消极的权利限制和积极的促进这两个方面。传统思维方式中,人们往往将“规制”狭义的限制或禁止.⑩这种理解不符合辨证的思维方式,同时实践中也得不到支持。近年来有些发达国家取放松规制或放管制的经济政策的实践说明,放松管理也同样应该是“规制”的题中之义。据此,有学者将市场规制定义为“国家运用权力介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相关市场和行为所进行的积极引导、促进或者消极制约、禁制。○11

本文研究是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应该给反垄断法规制下个定义。根据以上对规制的理解,反垄断法的规制可以这样定义:国家运用公共权力介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依法对市场主体的相关竞争行为所进行的积极引导,促进或者消极制约、禁制。这个定义有三个特征:第一、反垄断法规制的主体是国家,这里的“国家”包括其代表者、权力行使者甚至是授权行使反垄断法规制的机关或组织。第二、反垄断法规制的特定对象是市场经济的竞争关系。这也是反垄断法具有竞争政策法之属性所决定的。第三、反垄断法规制具有消极的管制和积极的放松管制两个方面。这也是规制本身辨证的拥有的两个方面。

(二)反垄断法规则的价值目标-----兼论价值目标的概念。

价值是法学领域常提及的一个法学范畴。法的价值指的是一种法的意义和效用以及人们对这种效用的评价。这与经济学中的“效用”的提法有些相近。法的价值有许多,包括“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秩序等等,此外说的不是“价值”,而是“价值目标”。两者是不是同一概念的不同提法,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价值与价值目标○12的提法不同,其范畴也不一样。在反垄断法领域价值是针对法律与人的关系的一种提法,是法律和人的种关系;价值目标在具有价值的应有之义之后的强调的是一种目的,目标的提出自然是针对已有的行为需要作出或者已经作出而言的,因此价值目标体现的是一种需要作出的行为与行为做出之后对主体的效用的一种关系。更形象的说,价值是静止的概念而价值目标是运动的概念。同时,两者又有密切的联系。首先,价值是价值目标的应有之义。价值目标的内涵包涵了价值的所有内涵,并在此基础进一细化。其次,价值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价值。价值的实现是价值目标实现的前提。

对于法的价值的定义存在各种不同的看法,法的价值的轻重位阶的见解也不一。严存生教授的定义是;所谓法的价值,是樗着法律与人关系的一个范畴,这种关系就是法律对人的意义,作用和效用,以及人对这种效用的评价.○13张文显教授是定义是:法的价值是一种具体价值,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是在人(主体)与法(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法律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14张文显教授主张,法律的基本价值应是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益。在法律的请多价值中,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价值有轻重之分。甚至在同一法律部门,法律的价值孰重孰轻说法也不一。此处探讨的是“价值目标”的范畴,就不一一列举了。

依前所述,价值目标与价值是相互区别的概念。两者主要的区别是关系的双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的是“行为”与“人”的关系;后者指的是“法律”与“人”的关系。价值的定义前已论及,价值目标的定义可以这样来界定:所谓价值的目标是指法律的存在某种意义、作用和效用,主体通过法律的行为机制去实现这种预期的效用和作用。反垄断法规制的价值目标就是在反垄断法价值的系统中,通过反垄断法规制手段期望达到的效用和作用。据此,研究反垄断法规制的价值目标离不开对反垄断法价值的探究。反垄断法的价值有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益。○15其中有人主张秩序价值应当居首位。○16也有学者认为效益价值才是主导价值。○17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其价值有自身的独特之处。反垄断法是随着国家对经济进行公权力干预而生的,这就决定了价值必然含有公益目的性;同时反垄断诞生的前提是“市场失灵”,是为了规范市场经济中无放竞争或者垄断限制竞争行为等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行为而产生的,由此分析,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应是反垄为法的主要价值。坚持这种观点的有曹士兵先生,曹先生认为反垄断法的价值应概括为:有效竞争和其他价值(主要是政治价值、理性价值、公平价值等)。○18曹先生认为竞争的反垄断法的特有价值竞争的必然内容是有效竞争,其他价值是对有效竞争的例外,本人赞成这种观点。既然反垄断法是归属于竞争政策法的划分,如何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的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便是反垄断法应尺之责,必然也是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所在。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概念——有效竞争,何为有效竞争?有效竞争的范畴如何?

所谓有效竞争,是将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动两者有效地协调起来,从而有利于形成长期均衡的竞争格局。○19有效竞争是相对于完全竞争而言的,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寻觅,只能是存在于人们不断追求的理想状态之中。○20有效竞争理论不仅为我们提供一个现实的竞争模式,也是被证明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美国30年代受有效竞争理论的影响出现了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从市场结构——市场绩效出发为评述市场状态提出了一套可操作的标准,这就使有效竞争理论不仅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实践中也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学者对有效竞争的决定变量的分析。○21进一步理清了有效竞争的评判标准。

弄清了反垄断法的价值,让我们管管究竟何为反垄断法规制的价值目标。反垄断法以有效竞争为首要价值决定了反垄断法规制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必然是市场经济竞争的有序、公正、自由和效益最大化。其次,作为国家公权力参与协调,规范的行为手段,反垄断法规制也带有社会公益性以及社会极大化的价值目标。第三,由全民意志决定而诞生的反垄断法规制体系还担当着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政治平和的历史重任。综上所述,反垄断法规制的价值目标可以这种表述:所谓反垄断法规制的价值目标是指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机关运用反垄断法规制体系的手段干预经济生活,以追求达到经济、政治稳定,市场竞争最优化,社会不断扩大的理想状态。这里运用“理想状态”一词是因为在现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稳定因素确实存在、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也不少,为改善这种状况运用市场规制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反垄断法的规制手段具有确定的目的性和可实现性,虽然不能确定地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为达到市场经济的理想状态的目的也决不是凭空所想,最起码在现有的条件下,运用规制手段是最有效也是最具操作性的方法。

三、反垄断法规制方法摘要评述

反垄断法规制方法与规制对象以及规制的价值取向有关密切的联系。规制对象的确立才有规制方法存在必要性,才能使规制变得有的放矣,而规制的价值取向是方法手段实施的一个基本准绳,因此研究反垄断法规制的方法就必须牵涉到规制的对象和价值目标问题,价值目标前文已经论及,以下就探讨一下规制对象的问题。

(一)反垄断法规制对象探讨。

对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研究始终是解决反垄断法问题遇待解决的前沿问题。纵观世界各国对反垄断法规制的立法规定,都取三种模式:1、结构主义模式,2、行为主义模式。3、混合主义模式。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各有干预,主要是各自的倾重点不同,结构主义注重对占优势地位的判断;行为主义则注重对市场主体是否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或通谋等方式,限制或排斥竞争的行为的判断。结构主义产典型代表是日本1947年的《禁止垄断法》;行为主义则如德国的反垄断立法;混合主义即规制一定的行为,又规制一定的状态的模式,其典型代表是美国的《谢尔曼法》。当代国家反垄断立法渐渐地由结构主义向行为主义转变,这也是由结构主认本身的局限性行为主义的优点结合当今市场经济的特点共同决定的。结构主义侧重对占优势地位的判断的特点决定了其规制手段的单一化和固执化。这一特点与当今市场经济的多样化不相一致。行为主义从判断是否占优势地位结合主体是否具有产生垄断或限制竞争的结果或可能性综合分析主体的行为出发的思维方式,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当代国家反垄断立法的共同发展趋势是行为主义规制模式。

反垄断法规制的具体对象,各国立法以及法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根据日本《禁止垄断法》所规制的行为或状态,按其条文的顺序来看,是私人垄断(第二条第五项,第三条前段),不当交易限制(第二条第六项,第三条后段)垄断的状态(第二条第七项,第八条之四),不公正交易方法(第二条第九项)特定国际性协定或合同(第六条)事业者团体的一定行为(第八条)、股份持有量(第九条——一条,第一四条),公司干部的兼任(第一三条),公司合并(第一五条),相当于合并公司的一定行为(第一六条),价格的协调性提高(第一八条之二)。○22金泽良雄教授认为以上各行为或状态中、私人垄断和不正当交易限制二者可称为《禁止垄断法》中行为规制的两大支柱。国内学者对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认识也不一致。有学者主张,反垄断法的规范对象大致是两类区四大项。两类即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两者可统一于对竞争的限制基础上;四大项即垄断(含垄断状态、垄断化、垄断力的滥用)限制竞争行为,经济力量过度集中、不公平交易方法和歧视。○23华东政法学院反垄断法研究中心主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社团组织利用依法独占的地位进行垄断以及行政性垄断此五项为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24中国的反垄断立法应当以行为主义为模式;这是有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应当分为垄断和限制竞争两大类,具体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社团组织利用依法独占的地位进行垄断以及行政性垄五大项。

(二)规规方法择要评述。

反垄断法规制的方法有许多,其中有些是历来比较令人困惑的,有些是随着新形势而形成的。限于篇幅,本文仅对市场优势地位的判断,竞争协议的认定两方面择要认述。

1、市场优势地位判断的合理化。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其含有两大要件:市场优势地位;滥用行为。在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时应当首先判断企业是否享有优势地位,这是规制的前提,也是决定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一环。这们,判断市场优势地位存在与否的方法是否合理、公正就显得格外重要。世界各国立法关于市场优势地位的推定有些用提供量化的标准的方法。如德国《反限制竞争法》在13年修正案中增加了推定企业在何种状态下拥有市场支配地位。○25英国《公平贸易法》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种量化规制的方法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适用于大多数的企业。但是市场经济中肯定是存在这们一种企业,表面上其占有市场份额已经越界,但其实抟却没有显著的市场支配地位,在认定此类企业时就会遇到定性偏离的现象。这是量化规制的国家不得不遇见的一个难题。相比之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在何种情况下才属于具有显著市场垄断力的国家和地区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美国在1911年标准石油公司和美国铝公司案中认为90%的市场占有率为具有显著市场垄断力,这个比列与1945年的美国铝公司案中的60%到64%之间的比例相去甚远,但是其判决都没有显失公平。这就给了法官一个自由裁量的空间,不拘泥于法律的规定,更能体现正义的价值要求。因此反垄断法规制中市场优势地位的判断不应该以明文规定,应当结合案情给法官一个更大的裁量空间。

2、建议、策划的规制。限制竞争行为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卡特尔的形成途径也是多种多样,通过协议,联合组织的决议是最重要的途径而建议、策划等非正式的默契应当如何规制?在打击卡特尔时是否应将其纳入考虑的范围?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所谓提供建议,根据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它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指示某种东西有益并劝告其接受的一种表示。○26建议虽然不具有约束力,但它给竞争者为了一定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若对方作出了回应并以行动示之,那双方很有可能就取一致的行为。企业问题就会背上“共谋”的罪名。因此建议的行为应当纳入反卡特尔的范围之内。类似的企业间的策划行为也是构成企业横向竞争共谋的有力证据。英国《限制性行为法(16)》年43条已经明文禁止企业间的策划行为。

反垄断法规制问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它是市场规制法的一小部分却又是市场规制体系中的关键部分,做好反垄断法规制的研究工作对当前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释:

○1、反垄断法立法各国不同,德国有《反对限制竞争法》台湾省有《公平交易法》日本《禁止垄断法》

○2、顾功耘:《经济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17页。

○3、芝加哥经济学家主张反垄断法唯一目的是社会最大化。也有学者认为美国的反垄断法有三大目标;即:经济目标,政治上的目标,社会和道德方面的目标。

○4、[日]全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泽,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76页到181页。

○5、顾功耘主编:《经济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8页到229页。

○6、曹士兵:梁慧星主编《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页到23页。

○7、施蒂格勒:《产业组织和管制》第210至215页。

○8、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第45页。

○9、[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人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10、[日]植革益:《微观规制经济学》朱绍文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1、于雷:《市场规制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第6页。

○12、价值与目标是许多学科的共有提法,此处仅将两者界定在反垄断法领域进行阐述。

○13、严存生:《法律的价值》,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第28页。

○14、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第254页。

○15、张文显教授主张法的基本价值应是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益,反垄断法的价值也有这四种。

○16、刘大洪、廖建求:《论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转载自吴志攀主编《经济法学家》,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第411至418页。

○17、顾功耘主编:《反垄断法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第29页。

○18、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1996年版,第23至32页。

○19、这是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对有效竞争和理解,在它的理论影响下,20世纪50年代美国出现了一个产业组织学派,也称哈佛学派,共代表人物梅森、贝思谢勒对有效竞争的理解另有主见,梅森认为,有效竞争是指以偏离完全竞争的均衡模式为基本特征,能够维持和促进经济增长科技进步的竞争;贝思的定义是,有效竞争是指能够带来有效市场结构或者市场绩效的竞争;谢勒则在贝恩的基础上更深入、细致地考察了市场行为,市场结构、市场绩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20、参见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1996年版第27页。

○21、王俊豪认为有效竞争具有三个变量:市场竞争度、市场集中度和进入壁垒。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函数关系:市场竞争度=(市场集中,进入壁垒)。参见王俊豪等著:《代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234至235页。

○22、参见[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5度版,第200至201页。

○23、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1996年版,第6页。

○24、顾功耘主编:《经济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8页。

○25、顾功耘主编:《经济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第237页。

○26、戴奎生、邵建东、陈立虎:《竞争法研究》,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91页。

据载,1929年8月,民生工厂在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之后,根据张学良将军关于载货汽车是当时急需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指令,从美国购买了瑞雷号载货汽车散件,运回厂内自行组装整车,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然后将瑞雷号全车拆卸,选择重要的易损机件,另行设计并重新制造。通过对汽车的拆装测绘和试验,初步掌握了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根据民生工厂的汽车制造,原定试制和生产两种载货汽车,一种是55型载重2吨,一种是100型载重3吨,后根据城乡运输的需要,确定为75型2.5吨载货汽车。民生牌75型载货汽车是自行设计的。发动机、后轴、电气装置和轮胎等汽车部件,由于设备工艺和原材料当时在国内无法解决,事实上也难以自制,均暂行委托国外专业名厂依照民生工厂自行设计的图纸加工。除此以外,民生牌汽车零部件均由本厂自行设计制造。 1931年9月19日奉天《盛京日报》记载,“民生工厂自制国产汽车40辆工程将告竣……样式精美,轻便异常。”但由于“九·一八”事变,民生工厂未组装成车的零部件均被日本侵略军掠夺一空,张学良将军创办民族汽车工业的雄心壮志也随之前功尽弃,毁于一旦。1934年3月,伪满实业部按照日本关东军的旨意,在原辽宁迫击炮厂旧址上成立了同和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该社的目的是适应扩张侵略的需要,从事汽车的修理和组装。